再没中间商赚差价! 集体土地不再“必须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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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相信大家都不会觉得陌生,而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就是国家。不过有媒体曝出,接下来,集体土地不再国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过去无论是工业用地,商业用地还是居民用地都是走国有土地的路子,地方政府在拍卖土地的时候,利用经济学“物以稀为贵”的理论,把土地越拍越高,不仅导致住宅楼价格上涨,同时也推高了工厂,商业单位的生产成本,从而促使物价高涨。

现在,房价已经涨的超过了大多数人的购买能力的时候,需要停下来等一等国民收入的涨幅,然而,由于房价的快速上涨,已经摧毁了许多中小企业和一些行业,市场需要修养一下。于是,房价回落等收入便成了眼下大多数人的共识。

一方面,广大的基层群众希望提高收入,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和银行,房地产商以及已经拥有投资性楼房的炒房客不希望房价下跌。于是,集体土地出来接盘了,当然,它不是接居民楼的盘,而是巧妙的去接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的盘,这样一来,相对比较低的土地供应价建设出一批出租和购买成本比国有土地便宜的多楼房和厂房,促使为了降低成本的厂长和经理们把企业都搬到这些集体土地上。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删去了现行土地管理法中关于从事非农业建设使用土地的,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或征为国有的原集体土地的规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允许土地所有权人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个人使用。

此外,现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必须先征收为国有后才能出让的规定,新增加一句“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意味着,如果草案审议通过,作为消除城乡土地二元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建立,其所面临的法律障碍将被扫清。

对此,有西部省份的国土部门人士表示,过去集体土地入市需要通过征地等方式,进行土地“国有化”后方可公开出让。而草案一旦通过,不用“国有化”也可公开出让,降低了入市门槛,有利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