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该不该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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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位该不该收费

一直以来,小区车位应不应该收费成为舆论热议的焦点问题。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应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今天小编将走访有关人士,看看他们对这个问题的不同看法。

住宅小区的停车位,分为以下几种:

1,业主购买的有产权的私家车位。

2,没有计入公摊面积的,产权归开发商所有的车位。

3,人防工程配套车位。

4,计入公摊面积,产权归全体业主的车位,也就是出租的车位。

不同的车位,停车费有不同的交法,收益归属也不同。

第一种只需要缴纳停车管理费,费用归物业公司所有,为管理停车位的费用。

第二种用于出租,应该交车位使用费和管理费,车位使用费归开发商,管理费归物业公司。

小区车位该不该收费 第2张

第三种用于出租,应该交车位使用费和管理费,按照人防工程谁投资管理谁受益的原则,使用费归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管理费归物业公司。

第四种也是最有争议的一种,物业取得收费资格后,按照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可以收取停车费。但停车费的归属,其实只有管理费归物业所有,占道费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这一部分收益应该用于抵扣业主物业费、水电费等需要业主支出的费用,而不是物业公司据为己有,或者用于支付公用费用。现在大部分小区的车位占用费都不透明,物业公司将此费用分配给业主的很少,基本都算入物业管理收入,用于支付公用费用或者是据为己有。

就像电梯广告费一样,相信停车费的归属最终会向合理合法的方向发展,让业主拿回自己应得的利益。

其实,小区停车费“一放就涨”基本在意料之中。一者,住宅小区是独立“王国”,物业公司垄断经营停车收费,缺少市场竞争,停车费必然上涨;二者,很多小区要么业委会不作为,要么没有业委会,对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涨价缺少制衡;三者,小区停车位“僧多粥少”,也助长了物业公司私欲。

当初,发改委决定放开小区停车费,文件表述是已具备竞争条件。但实际上并不具备竞争性,因为小区与小区并不存在竞争关系,一个小区也不存在多家物业公司。从这个角度而言,小区停车费显然不适合放开,或者有必要恢复政府指导价,因为价格管制可阻止停车费涨价、化解社区矛盾。

小区停车位一般分为私人车位和公共车位。公共车位属于公共资源,归小区业主共同所有,其停车收费有必要恢复政府指导价。这既有利于停车费回归合理,解决停车矛盾,还能避免公共车位沦为物业公司“提款机”。也就是说,对公共车位采取政府指导价有利于确保其公共属性。

但私人车位不宜实行政府指导价,因为这是业主的私有财产,只有业主才有权处置——自己使用或者转租车位。问题在于,业主购买的停车位,究竟是拥有所有权,还是仅有使用权?《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